小学教师配比
小学教师配比
小学教师配比通常遵循以下标准:
教职工与学生比
城市小学:1:19
县镇小学:1:21
农村小学:1:23
音乐、美术老师配备
每6-8个班配备音乐、美术老师各1名。
体育老师配备
1-2年级每6-8个班、3-6年级每5-6个班配备体育老师1名。
18个班及以上配备1名专职实验管理员。
千人以上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的心理健康教师。
信息技术老师配备
3-6年级每4-6个班配备信息技术老师1名。
工作人员比例
工作人员的比例不应超过教师总数的5%。
班级教师与班级比
一般为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