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流程

南京市的工伤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快报/备案

工伤事故发生一个月内,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报告》并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柜台进行备案。若一个月内未备案且来不及准备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报,则申请工伤认定之前的医疗费用,社保不予报销。

工伤认定申请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提供受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若是劳务派遣员工,则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若有快报,携带工伤认定申请报告。

准备受伤员工的病理材料,包括病历、疾病诊断书(病假条)、出院小结、手术记录、拍片报告等,并加盖医院医疗专用章或医务处章。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受理柜台进行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会出具黄联凭证,60日后下达工伤认定书,单位凭黄联凭证领取。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即可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准备材料包括填写南京市工伤医疗费用核定申报表、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病历、出院小结等。

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或伤残职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在10日内将结论送达用人单位。

工伤待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