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的做法

鲁国的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封建体系与土地分封

鲁国是周朝的样板诸侯国,其政治经济体系是封建体系的典范。鲁国国君将从周天子那里获得的土地分给卿及大夫,卿大夫对土地继续分封,形成“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的模式。同时,鲁国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将土地与农户紧紧绑定,即“授民授疆土”,所有百姓不得迁徙,必须无偿为鲁国贵族耕种公田,并承担繁重的劳役和地租。

赎人制度

鲁国有一条法律,规定鲁人在国外沦为奴隶,有人能赎出他们,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孔子的学生子贡赎了一个鲁国人后拒绝收下国家赔偿金,孔子批评他,认为圣人做事应能移风易俗,教导百姓,而不是仅利于己。因此,这一行为反而导致鲁国人不再愿意替沦为奴隶的同胞赎身。

救助行为与奖励

鲁国鼓励国民救助同胞,规定能够赎回在外为奴的同胞的人可以从国库领取相应的赏金。这种制度既体现了国家对民众的关怀,又激发了民众的善行。子路救起一名落水者,那人感谢他送了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

礼制与道德

鲁国在周公辅成王后,忠勤为国,反遭谗谤,成王觉悟后特命鲁得郊祭文王,鲁遂独有天子礼乐。鲁国成为礼义之邦,儒家之国,孔子以孔子学说为中心,以曲阜为讲学之所,洙泗之学始大盛。

这些做法体现了鲁国在政治制度、社会道德、法律激励等方面的独特做法,既维护了封建秩序,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道德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