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分类标准

广州的垃圾分类标准如下:

可回收物

包括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如纸类、塑料、金属、玻璃、木料和织物等。

具体类别包括:废纸类(如旧书本、报刊杂志、纸箱、挂历、台历、信封、纸袋、卷纸芯、传单广告纸、包装纸、包装盒等)、废塑料(如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沐浴瓶、食用油桶、奶瓶、塑料碗盆、泡沫塑料等)、废玻璃(如调料瓶、酒瓶、花瓶、玻璃盘、玻璃杯、门窗玻璃、茶几玻璃、玻璃工艺品、碎玻璃等)、废金属(如易拉罐、金属制奶粉罐、金属制包装盒(罐)、锅、水壶、不锈钢餐具、铁钉、螺丝刀、刀具刀片、废旧电线、金属元件、金属衣架等金属制品)、废织物(如衣物、窗帘等)。

餐厨垃圾

包括餐饮垃圾、废弃食用油脂、家庭厨余垃圾以及废弃的蔬菜、瓜果等有机易腐垃圾。

具体类别包括:菜头菜尾、肉蛋食品、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糖果糕点、宠物饲料、水培植物等。

有害垃圾

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具体类别包括:废电池类、废灯管类、废药品类、废化学品类、废水银类、废胶片及废相纸类。

其他垃圾

包括除前三项以外的生活垃圾。

具体类别包括:胶纸、贴纸、蜡纸、传真纸、保鲜膜、软胶管、塑料吸管、污损的塑料袋等。

建议:

投放垃圾时应按照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的顺序进行分类,确保垃圾正确投放,以便于回收和处理。

对于不确定的垃圾,可以参照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的垃圾分类查询系统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