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对博士的补贴

青岛对博士的补贴

青岛市针对博士研究生的补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住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每月可领取1200元住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一次性安家费

博士研究生可获得一次性安家费15万元。

其他补贴

博士后生活资助:在站(基地)博士后每月可发放7000元基本生活资助,优秀博士后可额外获得每月2000元至6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

聚青资助:出站(基地)在青就业创业的博士后可获得25万元聚青资助,特定条件下可提高到35万元或40万元。

科研资助

博士后站(基地)招收1名及以上博士后的,给予5万元科研资助;对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给予2万元科研资助。

项目资助

博士后承担的创新项目,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后,按照5万元标准给予资助,排名前20%的资助标准提高到10万元。

其他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必须具有青岛市户籍,或在青岛市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青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且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