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餐饮面积

轻餐饮的面积要求如下:

小餐饮店

经营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

小食杂店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从业人员不超过2人。

小作坊

生产加工场所面积150平方米以下。

小型餐馆

总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食品处理区最小面积14平方米,就餐场所最小面积28平方米。

轻餐饮在大型购物商场

占据餐饮面积的30%。

这些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