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门店收入分录

餐饮经营者的收入分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取得营业收入时

当客户通过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支付餐饮费用时,会计分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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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 主营业务收入——餐饮收入/客房收入/酒水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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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末结转营业收入

每月末,企业需要将主营业务收入结转至本年利润,以反映当月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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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主营业务收入

贷: 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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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本年利润

年终时,企业需要将本年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以反映企业一年的经营成果:

盈利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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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本年利润

贷: 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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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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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利润分配

贷: 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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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账务处理

直接消耗餐料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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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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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入库餐料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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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原材料——餐料

贷: 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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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厨领用餐料(月末汇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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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原材料——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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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会计处理

营业款白条情况:记账时间最迟不能跨月,以确保月度收入完整和成本核算准确。

抹零的会计处理:主动抹去10元以下款项,需记录在案。

收入明细二级科目的设置

根据企业需求,可设置明细二级科目,如菜品收入、酒水收入、一次性餐具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这些分录和账务处理能够确保餐饮经营者的收入准确无误地体现在财务报表中,便于企业管理和决策。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并严格遵守会计期间原则和发票登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