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类违禁品有哪些
餐饮类违禁品分为禁止采购和使用的食材、禁止供应的成品食品、禁用食品添加剂和慎用食品等几类。以下是详细内容:
禁止采购和使用的食材
有毒有害食品,如四季豆、野生菌、发芽的马铃薯、来历不明野菜、变质发霉食物、细菌病毒污染食材等。
不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如吊白块、苏丹红、蛋白精、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罂粟壳等。
野生动物及国家保护动植物,如竹鼠、豪猪、果子狸、灰斑鸠、黑水鸡等。
无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生产许可、检疫合格证明等来源不正规的食材。
禁止供应的成品食品
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食品品种。
中小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不得制售生食类、冷食类食品(不含水果)、裱花蛋糕,不得供应未烧熟煮透的豆浆、已变黏的酸菜咸菜;不得外购散装熟食肉制品。
采用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凉菜、冷面、凉皮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
禁用食品添加剂
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