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工医保可以给家人用吗
深圳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给家人使用,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授权人(即医保账户持有人)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2. 授权人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需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
3. 被授权人(即使用医保账户余额的家庭成员)需已参加深圳市医保,并且其个人账户必须为零或无个人账户。
4. 完成家庭成员共济后,被授权使用人就医时只需刷本人的社保卡。
5. 授权人可以使用医保卡历年结余的钱给家人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自费的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的费用,如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费用等。
请注意,医保卡里的钱仅限于个人账户的资金,划入统筹账户的钱是不能给家里人用的。此外,使用医保账户余额给家人支付费用时,必须符合深圳市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