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考体育特长生条件
深圳中考体育特长生的条件如下:
身体条件
对于身体存在重大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平时不能正常参与学校体育活动的残疾学生,可申请免考,经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予以免考,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100分计算。
对于身体存在重大疾病(如严重心脏病、癌症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也可申请免考,但分数会有所不同。
证书要求
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竞赛经历
在初中阶段参加由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并有获奖经历。
如果没有上述获奖经历,考生可提供初中毕业学校多位相关专业教师签名证明的特长专业现状水平推荐信,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或由高中学校对其进行专项面谈初步考察其特长情况。
其他要求
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击剑、围棋、轮滑、举重、游泳、射箭、射击、健美操等。对于其他体育、艺术类招生项目,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方可按照有关特长生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育、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初中毕业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60%。
在初中阶段参加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不含趣味运动会和单项技术比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比赛前16名,或省级比赛前8名,或市级比赛前6名,或区县级比赛前3名的初中毕业生。获奖项目须与体育特长生招生项目一致。
建议:
考生需要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