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餐饮管控规定
温州针对餐饮行业的管控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管理
禁止销售高糖、高脂食品和碳酸、酒精类饮料,每天至少提供12种食物,每周至少25种。
建立餐饮配送企业和劳务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食堂进行规范化运营管理。
家长参与全链条监管,包括采购监督、菜谱选择、菜价制定、食材验收和陪餐体验。
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应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注意查看包装标签信息,不购买异常食品,保留购物小票。
网络订餐时,消费者需查看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注意封签是否完好。
家庭聚餐时,食材应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冷藏冷冻。
餐饮服务单位管理
餐饮服务单位需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
承办“年夜饭”的单位需登记,一次接待10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供应的菜肴要留样125克以上,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保留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