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餐饮业疫情规定
本溪餐饮业疫情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供餐和就餐方式
各单位食堂采取“非必须、不提供”管控措施,原则上关闭大食堂。
必须提供就餐的,要实行分餐制(以盒饭形式提供),由单位安排专人前往食堂领餐,有条件的食堂可以实行打包送餐,减少就餐人员的聚集。
必须在食堂就餐的,要实行错时、分散就餐,保证就餐人员安全距离1.5米的密度要求,避免圆桌和对桌就餐,取消公共区域自助添盛。所有餐具统一由专人分发,不得自主领取;茶水间、食堂准备消毒设施,对饮水机、咖啡机、电磁炉等公用设施做好随时用、随时消毒。
领餐和就餐人员管理
食堂必须设体温测量人员,领餐人员或就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自觉接受体温测量,领餐或就餐前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消毒,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从业人员管理
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
食堂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检测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必须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一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防止交叉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