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杭州的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顺产产假一般为98天,如果是剖宫产或者难产,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再增加15天。
奖励假期间也能享受生育津贴。
计发天数
一孩顺产(7个月以上引产):158天。
二孩、三孩顺产(7个月以上引产):188天。
难产(助娩产、剖腹产)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生育津贴的基数
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12月份参保职工的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除以对应人数确定。
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1个月工资平均数计算。
特殊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则能享受42天产假与生育津贴。
申报与领取
生育津贴(含计划生育津贴)申报时间为生育后至次年年底前,实行一次性发放到位和承诺先预发后补(退)差额并举的核拨方式。
女职工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或计划生育手术津贴计发公式为:应计发津贴=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应计发天数。
建议:
用人单位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以便准确计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照其生育时的上年度杭州市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来计算生育津贴。
建议关注杭州市医保局或相关公众号,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