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土地测绘怎么收费

咸宁的土地测绘收费情况如下:

取消部分费用

2017年起,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取消了土地生成电子成果的测绘费和复制费,市民持原证一经完成测绘即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按面积收费

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费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费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以下,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即每宗地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每宗地收费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线路、国家储备仓库、国家电台、邮电通讯等用地(不包括用地内部的管理、生活等建筑用地)登记发证必须使用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按10元/幅收取资料复制费。

按比例尺收费

1:5000及以上比例尺土地测量,每公顷0.5元/年;1:5000以下比例尺土地测量,每公顷1元/年。

1:5000及以上比例尺测绘成果审核、验收,每平方公里100元/次;1:5000以下比例尺测绘成果审核、验收,每平方公里2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