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

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

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校规模

学校办学规模宜为12至60个班,每班学生数宜为50人以内,不得超过55人。

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校园规划与设计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合理分区,包括教学、办公、体育运动、生活等功能区域,且各区之间要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校舍建筑面积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9平方米(不含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生。

学校建设用地

包括建设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具体面积依据当地规定和实际需求确定。

学校装备条件

通用教学设备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包括文科、理科、艺术科、体育科、卫生与健康教育、通用技术等)需符合一定标准。

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图书馆藏书及设备配备、办公及生活设备也应满足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