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法规罚款
测绘法规定的罚款情况如下: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测绘活动
外国组织或个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测绘成果和测绘工具,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内组织或个人:根据《测绘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转让测绘项目
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因违法转让测绘项目,被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745,799.38元,罚款人民币5,180,686.00元,合计人民币7,926,485.38元。
其他违法行为
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并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其他具体违法行为:根据《测绘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违反测绘成果质量规定等行为,可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议
严格遵守测绘法: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测绘法》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从事测绘活动。
加强监管和执法: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测绘活动的监管,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维护测绘市场秩序。
提高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测绘法的认识和遵守程度,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