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具商标哪类

厨具商标主要属于以下几类:

第十一类:

包括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和食品加工机器)、微波炉等。

第二十一类:

包括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例如盆、碗、盘、餐具、烹饪用具、厨房容器、水壶、水瓶、厨房用非电动碾磨器、擀面杖、蛋糕模子、烤盘、烤架、切菜板、餐巾环、餐巾架等。

建议在选择厨具商标的类别时,综合考虑产品的具体功能和用途,以确保商标能够全面覆盖产品类别并避免潜在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