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产测绘步骤

东莞房产测绘流程如下:

提交材料,受理

申请人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测绘委托书和相关资料。

受理人员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将材料转交给审查人员。

审查

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有规定数量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申请单位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审查人员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给决定人员,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

决定

决定人员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决定:

同意审查意见的,签署意见,并转告知人员。

不同意审查意见的,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并转告知人员。

告知

对审核同意的,在1个工作日内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将申请材料退回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外业测量

外业测量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依据房屋施工平面图或竣工平面图到现场进行比对测量,如实记录房屋尺寸,并进行互查。

内业绘图计算面积

内业绘图人员根据外业测量人员记录的房屋尺寸绘制房屋分户平面图,并在必要时根据图形闭合差调整房屋尺寸。

依据《房产测量规范》计算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共有部位面积以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质量检查验收

测绘人员将测绘成果提交质量检查部门,质检部门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对测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出具测绘成果

测绘成果经检查验收质量合格后,转交产权登记部门用于房屋产权登记。

建议:

申请人在进行房产测绘前,应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便顺利完成测绘流程。

测绘单位应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进行测量和计算,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

申请人应积极配合测绘人员的工作,确保现场指认产权界限和共有面积,以便准确测量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