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餐饮店没签劳动合同

私人餐饮店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 违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还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证据收集:

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法律途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因此,建议私人餐饮店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避免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