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报告审批程序

房产测绘报告审批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受理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委托书、土地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红线图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测绘机构审查

测绘机构需具备规定数量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以及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机构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按照审查标准对受理人员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审核与决定

审核通过的测绘成果,提交给委托人,并按规定收取测绘费。

审核不通过的情况下,需书面提出意见及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告知与领取报告

对审核同意的,制作《办理结果通知书》和有关文书,并将申请材料退回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