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人员怎么改革
测绘人员的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工资制度改革
结构工资制:测绘队的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工人实行以岗位(技术)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结构工资制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
定编、定员、定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局(处)要根据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和各类人员职务系列、职责要求、人员结构比例以及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进行定编、定员、定岗,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建立考核制度。
人员分流与安置
分类安置:根据个人的专业技能和能力水平进行分类,优先安排在国土资源行业内的单位,也可以考虑将人员分流到相关的行业单位。
职业转型:对于不适合继续从事地勘工作的人员,可以进行职业转型或者安置到其他合适的职位上,确保人员安置公平、公正、公开。
职能调整与归位
职能界定:明确测绘事业单位的职能范围,正确定位所承担的测绘工作,归位行政或将管理职能收归行政部门。
基础保证:在精简、改善队伍结构、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单位行为的基础上,重点保证对基础测绘事业单位的投入。
放开经营:放开经营性测绘事业单位,实行转型、规范、培育、繁荣测绘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