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人喝红酒的制度是

法国人喝红酒的制度主要基于 法国葡萄酒的等级划分,这一制度最早建立于1936年,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完善的红酒分级制度和法律。法国葡萄酒主要分为四个等级:

法定产区葡萄酒(AOC)

AOC是法语“原产地控制命名”(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的缩写,是法国葡萄酒的最高级别。

AOC级别的葡萄酒必须符合严格的生产法规,包括葡萄品种、最低酒精含量、单位面积最高产量、葡萄栽培方法、酿酒方法,甚至包括储藏和陈酿条件等。

只有在符合特定标准后,葡萄酒才能使用原产地的名称进行监制,否则不能使用“地名监制”。

优良地区餐酒(VDQS)

VDQS是法语“优良地区餐酒”(Vin Délimité de Qualité Supérieure)的缩写,是普通地区餐酒向AOC级别过渡的一个级别。

VDQS级别的葡萄酒在生产和酿酒方法上需满足一定的标准,并通过官方委员会进行的品尝试验,才能获得VDQS标签。

地区餐酒(Vin de Pays)

地区餐酒是介于VDQS和日常餐酒之间的一个级别,代表某一特定地区的特色葡萄酒。

这类葡萄酒的生产条件包括生产地区、使用的葡萄品种、最低酒精含量、单位面积最高产量、葡萄栽培方法、酿酒方法等,但没有AOC那么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