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幼儿园要求

开幼儿园要求

开办幼儿园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园舍和设施

园舍应独立、安全,无危房,无噪音影响,园内清洁,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

活动室宽敞明亮,通风洁净,每班面积应达到一定标准以上。

儿童厕所应坚固安全,清洁卫生。

具备园长、教师办公室、资料室、音体室、保健室、盥洗室、厨房等设施。

户外活动场地应安全、平坦,幼儿人均面积和绿化用地面积应达到一定标准。

人员配备

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园长、教师应具备幼儿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保育员应具备初中毕业程度。

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得超过1:12,其中教师与幼儿比例不能超过1:24。

幼儿园内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

资金和法人

举办者应具备法人资格,有明确的办园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必须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