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规审批流程
深圳市棚户区改项目专项规划的审批流程如下:
申请审查
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编制项目专项规划,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向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提交相关材料。
形成草案
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公示审查合格的项目规划,汇总并处理相关意见后形成项目专项规划草案。
区政府审议
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将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与项目专项规划草案报区政府审议。
“一张图”核查
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报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进行“一张图”协调性核查和数据规范性核查。
专规审批
经核查协调一致的,由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报市建环委审批。审批通过后,区政府向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核发批复通知。接到批复通知后,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函复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并对专项规划进行公告。
纳入“一张图”
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取得批复后,将审批结果抄送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并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派出机构,按程序纳入“一张图”系统。
申请材料
项目纳入区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的证明材料
项目专项规划技术文本和管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