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层次人才标准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新标准主要依据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历、成果及声誉等全面评估,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学术型人才

如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等需具有相应的学术职称,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或承担重要科研项目,并在相关领域有突出学术贡献。

创新创业人才

如企业家、技术创新人物等需具有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控制人或重要职务,并在技术创新、市场营销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

管理人才

如公司高管、项目负责人等需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管理经验,并在组织管理、战略规划等方面表现出色。

文化艺术、体育领域人才

如文化艺术家、体育教练等需具有国内外重要比赛获奖经历、作品发表或录用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

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贡献能力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在社会上具有较高的影响力,能够发挥职业精神,在社会上做出贡献,为深圳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在管理领域应有较高的能力,能够有效的实施和维护企业的制度,积极的推进企业的发展,并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

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良好的国际视野,能够洞察国际发展趋势,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把握国际商机,为深圳市开拓国际市场做出贡献。

人才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为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的,应当具备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所从事工作符合龙华区重点产业方向或未来发展需要,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且个人技术能力、专业水准、创新创业成就达到较高水平。

奖励补贴标准

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计算。

这些标准旨在吸引和培养具有全球视野、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人才,推动深圳市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