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销售面积测绘规则
房屋销售面积测绘规则如下: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计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 = 套内建筑面积 +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 套内使用面积 + 套内墙体面积 + 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
每套住宅户门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包括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房间时,其一半的面积净高不低于2.1米,其余部分最小净高不低于1.5米,符合以上要求的可计入使用面积;否则不算使用面积。
每户阳台(无论凹、凸阳台)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的,不计算使用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阳台净面积的1/2折算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包括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
套内墙体面积包括本套独用墙体面积和套与套之间的分隔墙的一半、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的一半及外墙(包括山墙)的一半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阳台地面底板外沿在水平面的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