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工伤基本工资多少

青岛市工伤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本人工资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关系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伤残津贴

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8元、83元、78元、74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715.25元的,增加到3715.25元。

5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67元,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56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990.5元的,增加到2990.5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工资。

二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工资。

三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的工资。

四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工资。

五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