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停四开车规则
广州的“开四停四”规则是指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管控区域后,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并且再次驶入必须间隔4天以上。这项措施旨在控制外地车辆在广州市区的通行时间,减轻交通拥堵,并提高道路使用效率。
具体规则如下:
行驶限制:
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
停驶要求:
在管控区内停驶四天,才可刷新一个新的行驶周期。
限行时间:
限行时间段为本人号牌被限行当天的24小时,不分上下高峰。
例外情况:
在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以及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期间,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在管控区域内可正常通行,即无论行驶或停驶,均按停驶时间计算。
违反“开四停四”规定的处罚包括:
罚款200元
记3分
建议:
外地车主在计划进入广州市区时,应提前规划好行程,确保在连续行驶四天后有足够的时间停驶,以符合“开四停四”的规定。
留意最新的交通限行通知和政策更新,以免因不知情而违反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