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口随迁
深圳户口随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父母投靠子女
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成员;
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属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夫妻投靠
夫妻有一方已经在深圳入户两年;
夫妻合法注册的婚姻分开两年(夫妇分离意味着一方是深圳的户口而另一方不是深圳的户口);
跟随入户的人员没有违反深圳计划生育规定;
跟随的一方在合法的年纪范围内,并不是现任干部或雇员的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人士的卡)。
子女随迁
子女的年纪在18岁以内;
随迁子女应该在相同的户口簿和入户性质深圳入户父亲需要保持一致;
高级技术人员可以为申报异地儿童提供跟随。
办理流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结婚证、居民身份证、迁入人户籍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等。
提交申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公安”进行网上申报,选择相应的户籍迁入类型,并填写相关资料。
审批通过后,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办理《户口迁移证》。
预约落户,携带所有资料到派出所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申请前一定要自检是否符合条件,不清楚的话可以点这里:深圳入户在线测评。
迁移过程中不能断交社保,也不能换公司缴纳社保。
以上是深圳户口随迁的基本条件和流程,具体操作时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通过深圳公安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