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阶梯水价标准
截至2024年,青岛市阶梯水价标准如下:
居民用水
第一档:年用水量不超过14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3.5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2.5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
第二档:年用水量在144至204立方米(含),综合水价为4.65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3.6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
第三档:年用水量超过204立方米,综合水价为8.0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7.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0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
综合水价:5.4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4.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1.40元/立方米)。
特种行业用水
综合水价:17.00元/立方米(其中,自来水价格为14.0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3.00元/立方米)。
多人口优惠政策
每户每增加1人,年用水基数增加36立方米。具体人数及水量增加的认定程序,由供水企业在制定居民阶梯水价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建议:
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水量选择合适的阶梯,以节省水费。
非居民用户和特种行业用户的水价较高,应合理使用水资源,避免浪费。
对于人口较多的家庭,可以通过增加用水基数来降低综合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