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顺风车规定

西安关于顺风车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合乘行为规范

每辆车每天不得超过2次合乘行为。

合乘行为不属于经营性客运活动。

合乘车辆条件、提供者、行为、费用分担以及双方权责等内容需明确规范。

合乘服务信息平台责任

平台需对合乘提供者、合乘者和车辆实行实名注册制。

鼓励平台向合乘双方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合乘提供者和合乘者法律关系

合乘行为是自愿的民事行为,相关责任和义务由合乘各方自行承担。

收费规定

收费以平摊为原则,不得牟利。

收费应基于实际出行成本,如油费、过路费等,进行平摊。

顺风车本质

必须以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

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相同线路的拟合乘人员选择合乘车辆。

驾驶员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仅与搭乘人员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车辆要求

平台公司需满足《管理办法》的许可条件,如法人资格、服务、数据交互处理等。

车辆需满足车型等级、卫星定位、安全运营等条件。

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使用年限达到8年应退出经营。

驾驶员需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证。

鼓励和规范发展

各地政府鼓励并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拼车、顺风车)发展。

合乘服务提供者应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不以盈利为目的。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参考资料整理得出,具体实施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最新的地方政策或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