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转入条件
广州公积金转入条件如下:
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在广州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至少6个自然月在广州市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且账户为缴存状态。
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仅适用于转出广州市的情况):
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半年。
在广州市未使用或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广州市没有套取住房公积金或套取资金已全额退回。
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依法冻结。
在广州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信息与在外地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建议:
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转入前,请确保已满足上述条件,并提前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