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应届生身份怎么界定

武汉应届生的界定主要 取决于毕业时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处于择业期以及是否保留相关档案和证件。以下是具体的界定标准:

当年应届毕业生

指的是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学生在学的最后一年,即将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处于实习或待业状态的学生。

这类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实习协议或实习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

择业期的应届毕业生

已经拿到毕业证,但毕业证的时间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缴纳社保记录,且户口、档案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人才市场。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

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这些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不视为应届毕业生。

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只要是在毕业的当年或择业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就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社保缴纳记录

毕业生一旦有社保缴纳记录,就肯定失去应届毕业生身份。

三方协议

签订了三方协议但尚未正式报到上班的学生,原则上将被认定为已就业,不再被视为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