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行业按劳分配
测绘行业按劳分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日常工作的工日记录与分配
每位职工必须遵守院及测绘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院、队形象。
负责人根据每日工作情况及出勤情况,记录工日,安排有任务者为1.0,担任一般指令性项目负责者为1.1,加班者为1.2,请假者为0工,迟到、早退者为-0.1,旷工及不服从管理者计工为-1。
项目负责制与分配
测绘项目负责人是在队直接领导下的单项工程主持者,是该工程项目技术管理的组织领导者。
大型项目的负责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队负责人商定参与作业人员及分配。
项目负责人必须对单项工程的工期及质量负责,并组织组员对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表,由队长及主任工程师签字后存档。
绩效工资与津贴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7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85号)要求,测绘系统测绘队实行职务岗位工资制,即在实行职务工资的同时,建立岗位津贴。
岗位津贴的基本内容是:根据测绘队的工作特点,按照测绘队工作人员不同工作岗位的责任、任务、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差异,划分岗位等级类别。每一岗位等级类别设置一个岗位津贴标准。对职工实行考核上岗,竞争上岗,按岗发放津贴。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岗位变动时,岗位等级相应变动,岗位津贴也随之变动,无岗亦无津贴。
年度出勤与评优资格
年终出勤总工天数小于平均工天数百分之九十者取消评优资格;小于平均工天数百分之八十者降低提成系数(降低范围0.1-0.4);小于平均工天数百分之五十者由测绘队全体队员商定其处理办法,经主管院长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