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产假规定

浙江省杭州市的产假规定如下:

生育一孩:

产假为158天。

生育二孩、三孩:

产假为188天。

难产:

在上述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

享受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享受产假42天。

奖励假:

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此外,杭州市部分区域对于产假和陪产假还有额外的规定。例如,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

建议:

企业和女职工应当了解并遵守最新的产假政策,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符合政策生育的家庭,可以利用相关的奖励假,合理安排产假和育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