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产假规定
浙江省杭州市的产假规定如下:
生育一孩:
产假为158天。
生育二孩、三孩:
产假为188天。
难产:
在上述产假基础上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
享受产假15天。
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享受产假42天。
奖励假:
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30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此外,杭州市部分区域对于产假和陪产假还有额外的规定。例如,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
建议:
企业和女职工应当了解并遵守最新的产假政策,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符合政策生育的家庭,可以利用相关的奖励假,合理安排产假和育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