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宅测绘规范要求
城市住宅测绘规范要求如下:
房屋层高的计算
房屋层数应按室内地坪±0.00m以上计算,包括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层数。
对于层高在2.20米以下的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对于斜面结构房顶,层高在2.20米以上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外墙墙体与公共通道
外墙墙体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玻璃幕墙等参照玻璃幕墙的有关规定处理。
公共通道,如临街楼房的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不论是否有柱或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不规则围护物与变形缝
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与室内任意一边相通,具备房屋的一般条件,并能正常利用的伸缩缝、沉降缝应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