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效果标准
景观设计效果标准通常涉及多个方面,包括 停车位数量与比例、车行道设计、绿地率、硬景与软景面积比例、植物配置、水景设计、架空层利用以及安全维护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标准和考虑因素:
停车位
总数量应符合规划要求。
停车位原则由规划设计确定,不建议景观设计调整地面停车位数量。
车行道
由总图设计确定,因此景观总面积不包括车行道面积。
绿地率
符合规划要求,尽量在不超过规定的前提下实现最大硬景面积。
硬景与软景面积比例
硬景面积与软景面积比例不得低于2:1。
特殊区域如小区中心广场可以低于2:1。
植物配置
灌木面积占软景面积的25~30%。
草坪面积占软景面积的70~75%。
大乔木数量与常绿树木与落叶树木比例不得低于4:1,具体数量为1-2株/100m。
乔木数量为8株/10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