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害日语解释

公害是指 由人类活动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公众的健康、安全、生命、公私财产及生活舒适性等造成的危害。这一定义在日本1967年的《公害对策基本法》中得到明确,包括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振动、地面沉降以及恶臭等多种形式的污染。此外,公害不仅限于环境污染,还包括对日照和通风的妨碍。

公害事件是由人类活动引发的严重环境污染事件,这些事件对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例如,马斯河谷烟雾事件、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伦敦烟雾事件、四日市哮喘病事件、水俣病事件、富山痛痛病事件、爱知米糠油事件、博帕尔毒气事件和切尔诺贝利核污染事件等,都是世界著名的公害事件。

在环境保护方面,各国都采取了相应的法律措施来防治公害。例如,日本的《公害对策基本法》以及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环境保护法》均将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公害是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需要全球各国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