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人才卡申请条件
广州人才卡的申请条件如下:
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 :每年在广州市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且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
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
具有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的人员。
具有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全球前200名的国内外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在广州市年度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主要承办单位,或广州市认定的总部企业,或广州市引进的重大产业招商项目中,现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任职骨干技术岗位人员。
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不低于广州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且办理年度汇算后在穗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国(境)外人才。
符合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或紧缺产业人才目录,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高层次人才
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在国际知名企业(或世界500强企业)从事3年以上研发、管理等工作并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