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原则

安全: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应能作为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适用:满足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

经济:合理规划,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美观:注重校园美观,创造适宜的教育环境。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根据办学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确定建设规模。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宜为12至60个班,每班学生数宜为50人以内。

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选址与校园规划

合理布局,符合城乡及城镇化建设规划。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分区布局,功能区分明确,联系方便。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9平方米(不含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生。

建筑与设备

课桌椅应为可升降式,计算机生机比至少8:1。

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和生活用房、体育活动场地等配置应符合规定。

其他要求

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应考虑当地经济、技术、自然、交通条件和居民生活习惯。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必须先规划设计,履行报批手续。

以上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农村的中小学校建设,旨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并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