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原则
安全:确保师生安全,学校应能作为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适用:满足教学活动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
经济:合理规划,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美观:注重校园美观,创造适宜的教育环境。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根据办学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确定建设规模。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宜为12至60个班,每班学生数宜为50人以内。
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
选址与校园规划
合理布局,符合城乡及城镇化建设规划。
校园总平面设计应分区布局,功能区分明确,联系方便。
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9平方米(不含学生宿舍)。
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生。
建筑与设备
课桌椅应为可升降式,计算机生机比至少8:1。
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和生活用房、体育活动场地等配置应符合规定。
其他要求
农村中小学校建设应考虑当地经济、技术、自然、交通条件和居民生活习惯。
新建、改建、扩建学校必须先规划设计,履行报批手续。
以上标准适用于城市和农村的中小学校建设,旨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并确保学生有一个安全、健康、舒适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