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保比例

山东医保比例如下:

职工医保:

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 80%左右。

居民医保:

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稳定在 70%左右。

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 65%

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

报销比例提高到 75%

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

达到 80种

这些比例旨在提升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进一步筑牢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