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学位

法学博士学位

法学博士学位(Doctor of Laws, LL.D.)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种学术型博士学位,属于最终学位。在中国,法学博士的授予对象和范畴不仅包括法学专业,还涵盖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公安学等社会科学类专业。

截至2024年5月,全国共有68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

2003年,首批6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包括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和武汉大学。

2006年,新增6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分别是吉林大学、清华大学、厦门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0年,新增24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

2017年,新增10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

北京市拥有12个法学博士学位授权点。

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于2023年通过了自我评估。

西北政法大学在202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并新增了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法学博士的授予要求通常包括完成一定的研究项目、撰写博士论文,并在法学领域有独创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