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科研启动金办法
博士科研启动金办法
博士科研启动金办法通常是为了支持新引进的博士教师或在职博士教师尽快启动科研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以确定研究方向和奠定工作基础。以下是一些关于博士科研启动金办法的关键信息:
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对象: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以及在职获得博士学位的教师。
资助标准:理工学科博士5万元,人文社科学科博士3万元。
经费使用与管理
使用范围:科研启动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实验耗材、药品、专业图书资料、论文版面费、著作出版费、学术会议经费、校外科研项目申报费等。
管理方式:经费由科研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或挪用,也不能提取酬金和管理费用。
经费下拨:课题经费按照省社科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经费拨款与管理方式管理,立项后先拨总经费的1/2,剩余经费在结题后拨付。
申请程序
申请人员范围:新进博士、引进人才、本学院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
下拨形式:科研启动费通常按一定比例分阶段下拨,例如项目立项后下拨60%,中期检查后下拨30%,结题后下拨剩余10%。
考核指标
考核条件:通常包括获得纵向或横向项目、发表论文、获得专利、获得科研奖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