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重大疾病医保政策

广州的重大疾病医疗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

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如果参保人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后,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按95%的比例支付。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基金在一个职工医保年度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广州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例如,2023年职工医保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为432864元。

特定病种资助

对于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急性期)、慢性肾功能性衰竭、恶性肿瘤等15种重大疾病,广州市慈善医院提供额外的医疗资助。资助标准包括:

医疗资助金的起付标准为500元。

资助对象享受的医疗资助金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3万元。

低保对象医疗资助额不超过80%。

缴费年限与待遇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应当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对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按月缴纳。

其他补助措施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将被纳入资助范围,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的居民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后,每人每年最高的医疗救助可达到14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助,以充分利用这些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