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区别
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 没有本质区别,它们通常指的是同一类实体。以下是具体的解释:
简称:
物业公司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简称,两者指的是同一事物。
职能:
物业管理公司或物业公司主要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法律地位:
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必须由明确的经营宗旨和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管理章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和经济法律责任。
类型: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按不同标准划分类型,如独立物业管理公司、附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物业管理公司、综合性物业管理公司和专门性物业管理公司等。
名称规范:
为了规范物业市场,突出物业企业的服务本质,《物权法》颁布后,新设立的物业公司名称统一使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而之前注册使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名称的,可以变更为新的名称或延续使用原有公司。
综上所述,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实际上是同一概念的不同称呼,它们在职能、法律地位、类型等方面都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