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独生子女退休一次性补助
青岛独生子女退休一次性补助的标准如下:
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
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的5%的退休金。加发后超过100%的部分不予计发,其经费从原工资渠道列支。
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
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父母为城镇其他居民的
由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具体规定。
特殊情况
对于2017年之前的社会公益性岗位和协保人员等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的发放办法由区市政府统筹解决,具体标准按照当年本区市的城镇其他居民补助标准发放。
建议
企业职工:建议提前了解所在企业的具体政策,因为不同企业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助标准或发放方式。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确认是否有额外的退休金加发政策,并了解详细的经费来源和计算方式。
城镇其他居民:联系当地区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补助标准和申请程序。
这些信息可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青岛独生子女退休一次性补助的详细情况,并确保你能够顺利领取到应有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