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注释

法学毕业论文注释

法学毕业论文的注释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注释目的:

注释用于对论文中某一问题的论述进行佐证、强化论证,或者对需要额外说明的问题进行页下说明。

注释格式:

注释以小五号宋体标注,并应简明扼要,准确引用他人观点,忠实原文本意,并确保与论文内容相关。

引用限制:

引用他人观点或说法时,应注明出处,这是基本的学术道德。

引用方式:

提倡使用原引,即文献的原始出处。如果是转引,应标明转引文献。

注释序号:

在引用的段落的右上角使用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进行自然连续编码。

页下注使用:

注释内容通常采用页下注(脚注),除非有特别规定。

引注符号:

引注符号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可以带圆圈或者六角括号,也可以不带。

作者介绍与译者注:

对论文作者的介绍或翻译作品的译者注可以使用其他符号以示区别。

连续注码:

建议每篇文章或每章(篇)连续编码注释。

注码位置:

注码应放在标点符号之后(对句中词语加注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