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口转深圳户口条件
非深圳户口转深圳户口的条件如下:
全日制专科学历 :年龄在35周岁以内且已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士,可以直接申请迁入深圳户口。全日制本科学历:
年龄在45周岁以内并且同时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也可以申请迁入深圳户口。
高级或以上级别紧缺工种证书:
持有深圳市高级或以上级别紧缺工种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内,并且深圳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三年期限的人士,可以直接申请迁移到深圳户口。
高学历和高技能人士:
其他拥有高学历和高技能的人士,也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来申请迁移至深圳户口。
积分落户:
当积分达到100分时,可以申请迁入深圳户口。
夫妻投靠
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
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可随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成年子女: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