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攻读博士管理规定

职工攻读博士管理规定

职工攻读博士管理规定概述

职工攻读博士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行为,鼓励和支持教职工提升学历和学术水平,同时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以下为相关规定要点:

1. 目的与原则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

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开展。

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保证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在职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3. 攻读方式

定向委培:与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不转出人事档案。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出到培养单位,解除学校人事关系。

4. 申请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并满足一定的工作经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