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攻读博士管理规定
职工攻读博士管理规定
职工攻读博士管理规定概述
职工攻读博士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行为,鼓励和支持教职工提升学历和学术水平,同时确保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以下为相关规定要点:
1. 目的与原则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
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开展。
合理安排工作与学习,保证工作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在职教职工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和管理人员。
3. 攻读方式
定向委培:与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不转出人事档案。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出到培养单位,解除学校人事关系。
4. 申请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有相应的学历背景,并满足一定的工作经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