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迁户口流程

沈阳市的户口迁入办理流程如下:

所内户口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所间户口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跨区户口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

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

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需要的相关手续

把落户申请(派出所有统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简单的几项即可)交入转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开具接纳证明。

等待转入地户籍警察调查,符合转入条件派出所开出接纳证明。

将接纳证明交给转出派出所;转出派出所开出准迁证明同时消户。

将准迁证明交给转入派出所并办相应手续(准备好相片)。

建议:

在办理户口迁入时,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南和所需材料。

由于办理流程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和步骤,建议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办理,以免影响进度。